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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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117 提交时间:2018-12-19
联系人 罗*
来信内容 尊敬的局长您好! *我是达州市胡家镇的。我们现有国有土地住宅房需要拆迁补偿,47-2号文件已经出来了,但是当地政府偏偏不按照那个文件来,所以特此来请教你,
回复信息 罗华同志: 你好! 来信收悉。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不属于征地拆迁补偿范畴,请咨询住建部门。 《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7-1号)于2018年9月30日到期,新的《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市府发[2018]22号)已于2018年10月18日由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对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的补偿办法、标准有有明确规定。《办法》原文可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查看。 感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潘洪彦 电话:2383350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