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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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139 提交时间:2018-10-28
联系人 陈*
来信内容 局长您好,请问达州市47-1号文件过期以后,新的文件什么时候出来?新文件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民土地应当给土地使用权人予适当补偿。有关于农民土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的赔偿内容?
回复信息 陈强同志: 你好! 来信收悉。《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7-1号)于2018年9月30日到期,新的《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于2018年10月18日由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对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的补偿办法、标准有有明确规定。《办法》原文可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查看。 感谢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潘洪彦 电话:2383350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