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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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742 提交时间:2015-01-13
联系人 易*巧
来信内容 局长:你好!我在08年7月份购买达州新世界商铺。在2012年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开放商收过办理土地证的资料,可两年过去了,迟迟未办理。我想请问下:如果我自己去办理应该是什么流程,需要什么资料?我实在不相信开发商了,他们的税收一直是个问题。我担心影响我的所有权。谢谢!期待你的回复。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易云巧同志: 你好! 你给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信箱2015年1月13日和14日的两份来信收悉。根据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该幢楼大土地使用证原件;2.开发商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3.开发商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4.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5.完税证明;6.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7.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加盖开发商印章的制式土地登记申请书(到西外金兰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领取)。准备好以上资料后,产权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西外金兰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申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