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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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455
提交时间:2017-12-27
联系人
王*俐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达州市双龙镇石门村村民,因在殡仪馆污染范围类说要拆迁,因在05为了买社保把户口迁移挂户到镇上,一直住在村上,也是唯一的住房,土地也一直是承包在耕种,这种情况对人员怎么安置,对住房怎么赔偿的。
回复信息
管理员回复: 王伶俐你好: 你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职责范围之内,建议你向通川区征拆办了解。感谢你对国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