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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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01793 提交时间:2018-07-23
联系人 吴*
来信内容 违法建设举报:大竹县石桥铺镇原信用社对面违法建筑 1.该项目为11层建筑,据了解该建筑报建的是6+1小楼房,超层5层; 2.该项目超层修建为11层后,结构违法使用的是砖混结构,据相关规定超过7层必须使用框架结构,使用空心砖,而该建筑使用砖混结构+实心砖; 3.建筑密度,在狭小的地块上修建三栋楼,栋楼之间间距不到3米; 4.该建筑为追求非法利益,强行修建三栋楼以致超占红黄线; 5.该违法建筑以上问题必然导致税费存在问题。 6.该项目对购房者承诺包办产权证,若不能办理不了,就是欺骗消费者;如果真办下来了,嘿嘿,违法建筑都能办理产权证了,问题恐怕更严重-办理产权证的部门岂不是有问题? 该项目地处城镇中心地段,国道线上。如此违法建筑不是在政府眼皮子底下,而是在眼睛里面了,居然得以顺利完成并销售大半,试问国法何在? 多次被举报后,政府人员为应付上级检查,曾多次叫停该项目,但每次停工不过三五天,最后居然超5层建设完成了,此中问题细思极恐,毕竟所有政府人员都在该项目面前来来回回不知道多少回了,试问党纪何在? 如此违法建筑又试问该如何处置?是勒令拆除?或者罚款了事?或者不了了之? 另外,石桥铺镇全新违法建筑即将出炉,老农贸市场后面富贵花园低调进行,目前正在挖桩,据了解也是建设手续缺少90%。
回复信息 尊敬的网民朋友(吴明): 您在我局门户网站上的留言收悉,您举报“大竹县石桥铺原信用社对面违法建设、超层越界修建房屋”等问题,我局已将你提供的线索移交大竹县有关部门。同时,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分工,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2015第49号公告)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乡规划行政执法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任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规定,建议您向大竹县城建监察大队或者石桥铺人民政府反映。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6日